关于组织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系、处、室: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【2019】101号)、内蒙古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教师函【2019】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日程安排 1、组织报名 6月20日,各部门将符合高校教师系列、中专教师系列、技校教师系列、高校(中专)实验技术系列、高校思政研系列、图书资料系列、档案系列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名册汇总报人事处(科技楼702室)。 2、6月25日,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(1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(含业绩成果材料)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于6月25日全部提交,职称评审的学历、资历年限截止到 2018年12月31日;论文、奖励和荣誉等各项成果、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。申报工作结束后,不再接收补报相关材料。 (2)网上注册填报信息。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,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(www.nmgrck.cn)中注册,填报个人基本信息,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,方可下载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和《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,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。 (3)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。申报人员应按照《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》(见附件)认真准备相关材料,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,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。 3、6月28日,审核筛选 (1)初评 6月28日,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。 (2)说课评价 6月29日,学院对通过初审人员(高校教师系列)进行说课评价。 4、6月29日—7月5日,公示 对初审通过人员的送审表进行公示。 5、7月6日,报送 将确定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行业主管局。 二、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: 1.因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,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,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工,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相应工作,过期不予办理。 2.自2017年起,职称工作政策变化较大,请拟申报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,按要求申报。《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【2019】101号)可登录(http://cf.nm12333.cn/)→“人才队伍建设”→“专业技术人员”查询(或登录学院网站→人事处→“政策制度”查询)。 3.按照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9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将于9月以后展开,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。 三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曹誉馨 联系电话:5890352 5890351
附件:1. 2019年高等院校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2019年6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