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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7-04-06 浏览:4467

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各系、处、室:
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师函[2017]18号)精神,2017年春季,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。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:我院在编在岗及签订两个年度(含试用期)以上聘用合同的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。

    二、申报网址

    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点击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,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”,现场确认点为“内蒙古教育厅”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    1、网上报名时间:45日—414日,其间每天7002400

2、各部门于414日将《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1)由各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报到人事处。

3、各部门于417日各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到人事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4、419日,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。

5、421日,人事处将材料报送教育厅审核,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,教育厅不再受理。
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
高职高专院校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

1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A4纸正反面打印)。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,并本人签字。

2、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。

3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4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5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6、教育教学能力: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,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资格考试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7、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;

8、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,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,则必须提供专、本科毕业证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;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,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,则必须同时提供专、本科毕业证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。

9、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(含试用期)以上的聘任合同。

10、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,含1年实习期。

11、二寸红底照片三张。(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;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、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;)

  所有附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、按顺序装订成册。原件、复印件统一装档案袋后提交到人事处。

附件:1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 

2、材料装订目录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 2017年45日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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